不一样的地方,又说姜衫偷奸耍滑,十遍成百遍,抄书的地儿从寝屋到祠堂,抄到最后,握笔的力气都没有了,手腕得了炎症,休了好几日才好。
自那以后,凡是抄书的活儿,姜衫全都自己干,慢慢的,竟有些停不下来了,她对抄书一事就像是着了魔一般,萱娘曾提议过,让她笔触柔一些好描一些,她便不乐意了。
将所有怨念融入笔触,她喜欢她热爱,她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告别萱娘后,姜衫往屈仁院的方向走,她特意走得很着急,面露难色。
姜薇院里的婢女提着水果篮子走过来,姜衫眼尖地认出,上前拦住,问:“等一下,你知道府医住在哪个屋子吗?”
那丫鬟被迫停了脚步,“五姑娘?”她嫌弃地退后一步,“你找府医干嘛?”
姜衫伸出手,把纱巾解开,露出密密麻麻、而今有些溃烂的手背,“你瞧,”她故意往那丫鬟的眼珠子前边凑,“昨晚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堆飞蛾突然就要过来咬我的手,现在都成这样了,我怕留疤,这才想让府医帮我看看,开个药什么的。”
“啊!”那丫鬟被突然的动作吓一跳,画面过于冲击,她差点摔了,“你,你离我远点儿,要是传染给我怎么办,真晦气,府医不在府中,你,你自便吧。”
说完,就迈着落荒而逃的脚步跑了。
姜衫恢复冷色,不紧不慢地将手背再度用纱巾裹起来,出府。
这回,她走的正门。
与刚巧来的张越打了个照面,他们相互行礼,颇为客套。
擦肩时,姜衫不着痕迹地往他手里塞了一张纸。
走了有些距离后,她才回头,此刻,绕枝正在与那道士打扮的张越说着些什么,几句话后,绕枝恭敬地将人迎进了府。
张越将自己唇左侧方那颗黑痣遮了起来,眉毛也换了上扬而细的化法,在左眼下点了颗红痣,一身白色道袍修得他如有鹤骨松姿,面色如水,红痣却如水上之鹤,有点缀之意,显得通身不寡淡又具仙性。
不得不说,她还真是找对人了,此人对扮相一挂颇有天份。
……
文萃药堂。
温公某正在给姜衫拆线,府医缝的针粗犷,就像是硬生生将皮肉粘在一块儿,伤口已经有些干了,但只是没再流血,还未成痂块,线拆开后,温公某细致处理污秽,撒上金疮药缝合,再次裹起来。
这会儿麻沸散的作用也散了,胳膊隐隐作痛,如鼠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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