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的尸体是在他出狱后的第十七天被发现的。
死在出租屋里,一张单人床上,身体蜷缩着,像睡着了。但他的眼睛睁着,嘴巴微微张开,和前面四个人一样的表情——意外。
他认识凶手。
他没想到对方会杀他。
姜宁站在床边,看着那张脸。
李强,三十二岁,坐了三年牢。出来的时候,没有人来接他。他一个人回到这个租来的房子,十七天后,死在这里。
死因是窒息。
凶器是一个枕头,还压在他脸上。
没有挣扎痕迹。应该是睡着之后被捂死的。
他的手,攥着拳头。
姜宁掰开他的手指。
一张纸条。
都。
她把纸条递给陆时琛。
陆时琛看着那个字,沉默了很久。
等·别·急·你·们·都·
六个字了。
都什么?
都死了?都逃不掉?都该杀?
他看向她。
“下一个是谁?”
她没有回答。
但她心里知道。
下一个,是王丽华。
陈建民的姐姐。
周志明笔记本里写的那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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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到一半,姜宁的手机响了。
陌生号码。
她接起来。
那边沉默了几秒。
然后一个声音传来:
“姜警官,好久不见。”
她的手顿了一下。
这个声音,她不认识。
“你是谁?”
那边笑了一下。
“我弟弟叫陈建民。”
她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陈明。
那个在周志明日记里出现的人。
那个说“第四个必须是你”的人。
那个让周志明留纸条的人。
“你在哪儿?”
“你不用知道。”他说,“但你得听我说几句话。”
她没说话。
“周志明死了,你看到了。李强死了,你也看到了。下一个是王丽华。再下一个是谁,你知道吗?”
她等着。
“是你。”
他顿了顿。
“但我不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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