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作为新闻素材来对比赛情况进行了简单的报道而已。很显然,直播比赛会占用它们大量的时间,又不能独家直播,这对它们而言并不划算。
倒是不少网络平台上有海量的视频可以看,毕竟像淑芬她们那样的自媒体自由人不少,他们是上传了各种各样视频到了各网络平台上去了的。
当然,由此也引发了我对文化事业的又一种思考,那就是民间文化事业是不是该商业化的问题。
这回事的确有点儿伤脑筋!按说呢,能让民间文化事业体现出其自身独特的价值来,这应该是好事儿。如此一来不就相当于为社会上创造出了许多就业渠道和岗位了么。当然,也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商机。但我担心的是一旦商业化后,很多东西就会变味儿!这又会反过来对民间文化事业的发展形成不良影响。
也许是出于我个人对资本运作的偏见吧,反正觉得商业化都带着股漠然而又森冷的铜臭味儿!我从内心里算是反感而有所抵触的。但对于民间文化事业是否可以商业化运作,我是真的没想得透彻,只能觉得自己是多虑了,还是应该顺其自然吧!
只是我的确拒绝了我所创办的这民间业余足球联赛商业化。
这回事儿当然也没逃脱被各大网站给批露出去。没想到却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都说我们搞的是不带任何功利性质的纯粹的足球!一时间我又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了一般!
不过,这倒促使我又开始思考起一个问题来,那就是该如何来认同民间文化事业的社会价值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很潜在的,大家都知道民间文化事业是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但其价值的大小,的确不好评估与具体地予以体现。
这就好比毕加索的画一样,从其创作出来就已经具备得有了其相应的价值,但由于其生前并未得到社会的认同,所以开初它们还只是不名一文的废纸一般。故而,毕加索也因此穷困潦倒一生。但当他死后,他的画作却被卖成了天价!这对毕加索而言,是何其的不幸啊!当然,对于整个人类社会而言,这又是何等的一种讽剌!
其实,像毕加索这种例子,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上并不少见!进行文艺创作的人,也是劳动者嘛!并且他们从事的往往还是很高级的劳动,为我们人类精神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从更深层次而言,更能确保和彰显我们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它物种的,就是我们具有发达的精神文明,其中自然包涵了文化思想与各种艺术。这是别的事物学不去的,AI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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