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看着长颈鹿远去的背影,声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疲惫和悲凉:
“希望我这身本事永远没用武之地。比起救人,我更希望这些大家伙永远不需要被救。它们本该自由地奔跑,而不是倒在血泊里,等着一个过路人去施舍怜悯。”
……
就在楚立救助长颈鹿的同时。
距离河道几十公里外的一片金合欢稀树草原上。
一辆改装过的白色越野车停在那里。
车身上沾满了红色的尘土,像刚从战场上归来。
车门打开,两个白人男人走了下来。他们穿着昂贵的迷彩狩猎服,上面绣着精致的品牌LOgO,脚上是定制的真皮猎靴,一尘不染。
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眼神冷漠,手里端着一支带高倍瞄准镜的步枪,枪身上的烤蓝在夕阳下闪着冷光。另一个稍微年轻点,手里拿着两杯威士忌,冰块在杯子里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像风铃一样悦耳,却在此地显得格外刺耳。
在他们身后,跟着一个当地的黑人向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四尊沉默的雕像。
“那边,卡尔。看那群长颈鹿。最高的那头,至少有五米。那鹿角,一定能做个好标本。”
约翰拍着同伴的肩膀,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长颈鹿家族,语气像是在谈论一件商品。
被盯住的猎物
被称作卡尔的络腮胡放下了酒杯,放地上,举起步枪,眯起一只眼睛,透过瞄准镜看着。他的动作熟练而冷漠,像一台杀戮机器。
瞄准镜的十字准星,在那头最高大的长颈鹿身上晃了晃,最后,稳稳地落在了它的头部,那个致命的点。
“啧啧,完美的标本!”卡尔冷笑着,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手指扣紧了扳机,像是在抚摸情人。
“砰!”
一声巨响,像一声惊雷打破了草原的宁静。
远处,那头正在吃树叶的长颈鹿,头部猛地一震,巨大的身躯像一座倒塌的塔楼,轰然倒地。
中枪的长颈鹿!
鲜血从它额头上的弹孔里喷涌而出,像一口泉眼,染红了金黄色的草丛,那颜色鲜艳得刺眼。
族群炸窝了!
其他的长颈鹿惊慌失措,迈开长腿,四散奔逃,像一群受惊的鸟儿,只留下一片尘土。
但那头中枪的公鹿并没有立刻死去。
它的四肢还在无意识地抽搐,脖子在地上一下一下地拍打,发出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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