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放弃,连忙朝着发光的地方跑去。从师父那里了解到这可能是奇宝之后,李浩洋就对这块石头上了心。这次再碰到,有的是办法将它留下来。
风声呼呼作响,朝着光亮跑了良久,李浩洋放缓脚步,他感受到了周围的空气有一丝丝的变化。
习武之人,血气浓重,空气中总能留下独特的气味。
这个世间,修仙为尊,只是武者的力量也决不可小觑,练至深处,虽不能翻山倒海,手撕妖兽之举还是轻易能够办到的。
客栈之中,那个金色手掌就是由一个身怀武技的武士所发,假如没有玉佩,李浩洋只能远远躲避,万万不是对手。
夜晚的树林很是静谧,两人搜寻良久。眼看着就要无功而返,都统领终于站起身来,牙龈一咬,从怀里掏出瓷瓶来。
这瓷瓶里的寻宝鼠,并不陌生,只是每次祭练都要耗费他不少的心头热血。气血对于习武之人,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是最近用的太频繁了,都统领明显感觉力不从心。
带着花纹的瓷瓶被紧紧的握在掌心,轻轻一抖。缓缓地从瓶口飘出一股青烟。
青烟凝而不散,都统领的头上流出颗粒大小的汗珠。他咬着牙,舔了舔嘴角的血迹。看着青烟,继续坚持着。随着术法的施展,那青烟越来越清晰。不一会儿,凝聚成了一个巴掌大小的寻宝鼠。
寻宝鼠只有巴掌大小,小巧的脑袋滴溜溜的打转。灵动的鼻子朝着空气中嗅了嗅。腥红色的眼睛猛然一亮,对着都统领就是一阵欢快的嘶鸣,尾巴轻摇,上边的两道紫环很是显眼。
都统领明白这畜生的意思,半黑着脸,咬了咬牙,指尖撕破一道伤口,逼出几滴精血:“这畜牲精的很,不给它一点甜头,万万是不会真的帮你做事的。”
那寻宝鼠看见都统领手指上鲜血流出,先是鼻尖轻嗅,而后迫不及待的飞至空中,一几口将那殷红的鲜血吸了个干净,还意犹未尽般的砸吧砸吧嘴。高高翘起的尾巴上,紫环更是闪了闪。对着东南方向就是一声欢快的嘶叫。看那方位,正是洪荒山。
都统领和络腮大汉双目一对,眼里充满了欣喜。果然这寻宝鼠不可多得,两人略一点头,一前一后,疾奔而去。
洪荒山,半山腰,灰青色巨石后,全身发着白光的孩童,正翘着二郎腿,轻轻地摇晃着,肉乎乎的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老山参,美滋滋的咬着,边吃还边吐舌头。
“有麻烦。”那孩童带着白光,突然站起身来,眼睛里闪现出一丝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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