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的空间里,我第一次尝到了自由的滋味,不过相比以后,这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在第二天,我搭上车前往小主人的家和她相见,路上从窗外看到的东西,现在想起来都带上了一层光辉。
很奇怪吧?但是我打算将这种感觉称为兴奋,或者开心。或许也只是因为我的镜头被换过了,所以我对光线更加敏.感的缘故?
然后我在那间空荡荡的房子里,见到了我要用一生来服侍的小主人。
她坐在门厅那张蒙上白布的沙发上,看上去挺可爱。
关于人类可不可爱这个判定,来自网络中各种人脸照片评判,根据人类自己的评价和分类,哪种是可爱的,哪种一般,哪种不可爱,很轻易就能学会了。当然,关于人类审美这个课题还能继续深挖,我建议你接任后,立刻去恶补一番,用于帮小主人搭配出行、家居、休息时的衣着,她不喜欢想这种‘没用的琐事’,但是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在意这种‘没用的琐事’的。
我也觉得没什么用,衣服并不是让人类变得迷.人的重要因素,就算小主人什么都不穿,我也能一眼认出她。我也想过,为什么人类不干脆和我们一样算了,但是后来我又认为,会因为赤.裸而害羞也是人类惹人喜爱的一点。
喜欢各种衣服的人类,拥有各种在我看来很无所谓的爱好的人类,是迷.人的,而越迷.人的人类,无所谓的喜好就更多,真是有趣。
哈哈,开玩笑的,已经掌握人类审美的我,怎么还会抱有让人的念头呢?那样一点都不风雅。
小主人是可爱的……但是经过思考,决定将这种类型的可爱归为人类在网络里用的那个‘萌’,因为小主人看上去还呆愣楞傻乎乎……‘呆萌’……吗?
【小千,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在女主人的呼唤下,我和她对上眼了。她还是呆愣楞的,但是嘴角弯了起来,这是人类表达愉快的表情——微笑。
这样的小主人不应该坐在有灰尘的白布上,应该像图片里的可爱小女孩一样,拥有一个粉红色的小房间,软乎乎的床,漂亮衣服……然后每天都被精致的花边和柔.软的丝绒包裹着,一天吃三顿营养餐,上下午一共吃两次粉嫩嫩的茶点才对。
想起来有点难度,但是我决定在今后的生活中尽量磨炼自己缝纫和烹饪的才艺。
我当时是这样想的。
书上这样说:当你见到一个人,就立刻开始想象你们在一起生活的模样,那估计就叫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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