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地,48只鸡!这已经不能称之为饭桶了,这谁顶得住啊!还好海格附近就是霍格沃茨,那里数百师生每天吃掉的鸡轻松破百,他只需要每天去厨房要几桶鸡血就可以了。白兰地也不需要买特别好的,随便选个便宜的就可以了——一条龙难道还能被酒灌死?
但这是海格,其他人家哪有这种条件啊!光是饲料就够头疼的,更别提这家伙超级好斗,喝了烈酒加鸡血后更是极度亢奋,随便打个喷嚏就能把家里点着了,爪子随便抓两下某件家具就会报废,再加上这个小家伙很好动,还不到一个下午,海格的茶杯就所剩无几了。
海格倒是一副无所谓,乐在其中的样子——哪怕是有一次诺伯把牙牙的尾巴给点燃了。陆仁他们倒是忙的手忙脚乱的,到处收拾这条龙惹出来的麻烦。一天下来,所有人的家庭清理方面的魔咒都有了长足的进步,陆仁本来不是很擅长的“恢复如初”、“清理一新”、“清水如泉”等魔咒的熟练度也拉了上去,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而他们一天下来的收获就是成功教会了诺伯摇铃=吃饭=要乖乖的这个道理。等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离开海格小屋的时候,陆仁给出了一个建议:“每天去禁林里遛一遛这家伙,让它把过于旺盛的精力宣泄出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陆仁转职了,他由爆裂法师转职成了铲屎官。诺伯也由一个千元景品手办的大小变成了价值数万元的蕾姆半身手办的大小。
理论上,随着幼龙身体的发育,它们会愈发的好斗、暴躁,直到某一天被忍无可忍的龙妈赶出巢穴,自己出去闯下一片新天地为止。
但是,诺伯的成长有陆仁人为的干预。他一边结合书上的资料,一边结合以前养狗的经验——火龙就是一个高配版的哈士奇,要是二哈会喷火,火龙还没二哈能拆家呢!倒是给了诺伯一个不错的早教。
现在的诺伯,已经明白了“在家里喷火会挨揍”,“听见铃声才能吃饭”,“必须保持乖巧”,“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可口的动物是自己的老妈”,“要听妈妈的话”等一系列道理,同时还掌握了一些特殊的技巧,比如:打滚,坐下,握手等。
当然,书上教的东西也不一定是对的,比如里面有说确立权威的最好方式就是直视火龙的眼睛,直到它畏惧退避——这也适用于其他的动物,陆仁觉得非常合理。
然后他就和诺伯大眼瞪小眼了起来。诺伯大大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困惑:你瞅啥?算了,不管了,你爱瞅就瞅呗!
于是陆仁眼睛都瞪花了才发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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