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最著名的大天鹅与高山秃鹫,一个是至美至纯的象征,一个是最凶残的鸟王(连美洲狮都吃)。
一万米高空是什么概念?那是能够在珠穆朗玛峰上方一公里处飞翔的存在,试问那种高度下,什么生物能够生存?
而这次的因果结竟然让林庸到达平流层!那就是起码要超过一万两千米的高空。那种高度别说是飞翔,就是待上几秒,都可能会被冻僵。这该怎么完成?而且其中还专门说道要‘扶摇直上’,也就是说必须自己飞。
林庸大脑一阵当机,算了,先进入轮回当中再说吧。他大步走向奈何桥,进入翻滚的红云中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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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的黄沙吹拂着大地,卷起层层叠叠的沙粒飞在风里选装碰撞,一切都那么苍凉,苍凉得让人感到孤独。
林庸眼前似曾相识的这片大地,有着维族人民的热情,以及多里艾·阿布所留下的无边苦难。只不过那时这里是严寒的冬季,现在却是最为炎热的夏季。
林庸身在一个悬崖边的树林旁,茂密的杉木高耸如云,如一个个笔挺的士兵在等待检阅,在那树冠的深处,一个大大的鸟巢藏在其中,两只灰白色的巨鹰藏在其中,巢穴里三枚鸟蛋一晃一晃地,似乎即将破壳而出。
好漂亮的鸟!只见那两只巨鹰俱都高达七八十公分,全身夹杂着雪白和浅灰色的羽毛,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聚神,弯曲的鸟喙绕成一个完美的弧线,由粗到细再到针尖大的一点,然人不敢质疑它的强大撕扯力。两只爪子仿佛最快的手术刀一般,前端尖利,后端结实,每只指甲都有七八公分长,不知穿透过多少动物的头骨!
林庸赶紧降下.身去,这附近肯定也只有这一窝海东青了,林庸自然选择了体型更大的雌鸟降生,那雌鸟在巢穴里扑腾了两下翅膀后,眼中的尖利顿时失去了焦距。
林庸占据这副身体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
世界通透!
鹰的眼睛实在是太厉害了,不同于虾蛄色彩斑斓的印象世界,这鹰的眼睛简直就是一台超级放大境,而且视线极广,三百六十度里,余光的极限近乎达到了二百七十度!
但这都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它的视距,林庸极目远望,甚至能够看见几公里外的一片落叶纹路,这就如同你站在三十层的窗台上,能够看见底下汽车反光镜里照出来,另一栋大楼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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