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
那时候,人死得太多,哪里还有什么棺材。死了,好歹拖出去,让狗吃了拉倒。
那是狗的黄金岁月,吃死人吃的,都疯了,见了活人也往上扑。有人可能要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打狗吃呀?
狗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你问得好,你这念头,我们早就想到了,可我们腿肿得如水罐,走两步就喘息不迭,根本不是狗的对手。
与其说去打狗,勿宁说去给狗加餐。如果有枪,勾一下扳机的力气还是有的。
但在那种情况下,老百姓手里要有了枪,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公社书记和公安人员手里倒是有枪,但他们有粮吃,不必去打狗吃。
他们嫌吃死人的狗太脏,提着枪去打野兔、大雁、水鸭子什么的佐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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