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像的人有很大概率会有同样的爱好,这不稀奇,一点也不稀奇。
而且阿雀的性格很活泼,全程又是唱歌又是跳舞的,还带着我们玩了很多小游戏,可以说,整个晚饭的气氛就是被他带起来的。
讲师似乎很喜欢他,一整晚都随着阿雀的笑话哈哈大笑,大家也都喝得脸色微醺。
我因为明天还要早起,所以没敢怎么喝酒,也幸好--这里没有和中国一样的习俗--劝酒。
所以当所有人都醉醺醺地互相搀扶着走出讲师的家时,我好像是那个唯一清醒的。
我跟讲师的妻子借用了一下电话,让小金过来接我,等到打好电话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阿雀一个人坐在大街边的木椅上。
我碰了他一下,他没反应。我又叫了他一声,他嘴里呐呐自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于是我决定不去管他。
这是小金总算骑着他的电动过来了。
“你喝酒了?--”小金把头盔递给我。
“喝了一点。”我带上头盔,一下便轻松地跃起他的小电动。
“那个人是谁?”小金没有熄灭引擎,用下巴点了点坐在街边长椅上的阿雀。
“他啊---他是我们补习班的。”我好想催促小金快走,我不想再去管跟这个可疑的男人有关的任何事情。
“噢---没有人来接他?”小金似乎对他很感兴趣。
我撇撇嘴,不屑一顾地道:“谁知道呢,我们快走吧。”
小金无视我的话,接着一阵沉默出现,他才慢慢吞吞地说道:“我觉得让他一个人留在大街上不太好。”
不是吧,小金--别搞我啊。
小金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同情心泛滥。
而我不喜欢这样。
不是我没有同情心,我有,我有的,只是这个男人长得太像方榷了,我不得不顾忌他。
说实话,我挺害怕在这个地方遇到方榷的。
“那你说怎么办?---”我无奈地问小金。
听他说话的语气,看来是不管阿雀不罢休了。
“我们把他带回去吧,总比在这里过夜好,你说呢。”小金已经下了车,准备要去扶他起来了。
我心想大哥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反驳吧。
于是乎只能屁颠屁颠地也跟着下车去扶醉的像一滩烂泥的阿雀。
我只想说,把阿雀扶上小电动就已经够吃力的了,但三个人挤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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