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璃的听力不如白箐,也知道有人来了,且还是骑着马的。
定睛看去,一个面相普通,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竹筐走了进来。看见白箐,先是憨憨一笑,随后从身上掏出一个袋子里,听声音,像是装得银子。
“今日赚得不少!”
“娘子说对了,是不少,足有一百五十两呢。”男子扬起眉毛,待走到白箐跟前时,将手中的银袋子也递了过来:“娘子数数,看够不够数。”
“晚会儿我再数,倒是你,吃饭没有?”
“吃了,下山的时候遇见王大娘一家。她家关驴的棚子塌了,愁得不行,我看时间尚早,就帮着修了修。王大娘心善,留我吃了饭,有酒有肉。酒是自家酿的米酒,肉是自山中打的野味儿。”男人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从伸手竹筐中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白箐。
“这是什么?”白箐边打开边问。
“王兄弟自己烤的小野猪,我带了些回来给娘子尝尝。怕凉了,这一路我是紧赶慢赶的,娘子快尝尝,凉透了可就不好吃了。”
打开油纸包,霎时香气四溢,连带着醉心楼那些还没离开的客人也都骚动起来,心说今个儿是啥好日子,怎么这好吃的一个连着一个,却偏偏没他们的份儿,只能过个眼瘾,顺带着闻闻香气儿。
“相公对我真好。”白箐将油纸包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继而问白璃道:“倘若是你师傅,你觉得他会给我留这半块儿野猪肉吗?”
白璃想了想,如实答道:“在我师傅吃饱喝足的情况下,会留。”
“这就是我选择相公的理由,相公他只喝了酒,却将这半块烤得香香的野猪肉留给了我。相公说的那个王大娘我是知道的,她夫君早逝,她独自一人拉扯着一双儿女长大。女儿出嫁后,她便跟自己的小儿子相依为命。王大娘的小儿子是个猎户,但所猎之物很少能入他们自个儿的腹中。那些猎物都是要拿来换钱的,即便换不成钱,也会换成油盐一类的东西。
相公带回来的这块的确是野猪肉,还是很肥嫩的小野猪的猪肉。这是王大娘的儿子年前猎的,特意熏烤后留给王大娘过年吃。若非相公帮了他们母子大忙,他们也是舍不得将这半块野猪肉拿出来待客的。”
白箐说着,深情地看了男人一眼:“我相公跟我一样都是虎类,天生的食肉动物,无肉不欢的那种。这样香的野猪肉他必是垂涎的,可他愣是忍着没吃,而是将它们全都带了回来送给我。这野猪肉我不稀罕,但相公的一番心意我很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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