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的名字由来。
掷斧兵通常的战斗方式是以发起冲锋开头,在接近敌军时掷出斧头来瓦解对方阵型,从而撕开防线的口子,再辅以强悍的贴身肉搏最终摧垮敌人。
这种在作战时投掷的短柄战斧,根据部落的名称命名为法兰斯卡,曾在法兰克人几百年的征服史中,令与之交锋的无数对手胆战心惊。
这一强军的兵源多来自南部高原山区,骨骼粗壮精力旺盛的农民或者牧民,能够身背数把战斧作战而不知疲倦,常见的装备是熟制的皮甲和兽皮拼接的小圆盾,更精锐些的例如士瓦本公爵的直属连队,在皮甲外还要罩一层锁甲,可以无视任何弓箭手的远程打击,铁皮包角的盾牌愈加增强了近战的对抗实力。
毫不夸张的说,一支装备精良的重装骑士在特定的地形条件下,绝对不敢同人数相等的掷斧兵正面抗衡。
眼下的对手显然属于公爵的直属连队,人少却精悍,多亏了受惊奔马的冲击,否则这些层层铠甲加身的武士肯定令我无从下手,就像贪吃的老鹰找不到躲进硬壳乌龟的软肋一样。
“啊……”
我一脚踩住个仰面朝天的掷斧兵,双手合握长剑。瞄准他的咽喉狠狠刺下,番茄酱似的血浆涌射而出,喷得我睁不开眼睛。
东倒西歪的掷斧兵死的死、伤的伤,奈梅亨战士风卷残云的收割着他们脆弱的生命,欧文尤其杀得疯狂,一颗颗惊悚表情凝固的脑袋骨碌碌四下滚着,轻松的几乎像在自己家菜地收甘蓝。
“去前面,别让他们结阵!”
我砍倒一个不识相的敌人,凑到欧文跟前,拉住已经红了眼的骑士。
“不能让敌人站住脚!”
欧文力气大的如头蛮牛,竟硬生生将我拖行了一段距离。
“那边的,跟我来!”
他大手一挥,三四个奈梅亨士兵紧紧相随,我们一刻也不能停下,必须不停地进攻!进攻!进攻!
因为在这种以少敌多的遭遇战中,一旦给敌人喘息的机会,无异于把对手打得奄奄一息突然扔下一把手枪,后果不堪设想。
怒气值爆满的欧文果然锐不可当,他佛挡杀佛神挡杀神的硬是冲出一条血路,可敌人的速度丝毫不落下风,二十几个人草草排成一行,手握战斧严阵以待。
“该死!”
我格开敌兵砍来的斧子,胳膊肘直接往脸上招呼,打得他捂着鼻梁痛苦嚎叫,然后趁机一剑刺入对方的胸口,慢慢推着长剑直没到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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