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也算仁至义尽了。本来我上第一个初三没考上高中就不打算上了,至于上第二个初三完全是为了争一口气。
现在,气也争了,又发现自己根本考不上大学。那么,静下心来干一干自己喜欢的事又何尝不可呢?
好了,一切的负担全部卸下来了,现在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写自己的长篇小说了。
我来到属于二个的三间房内,找到一间稍微干净的偏房,打扫了一下,又用砖头堆成一个一米多高的台子,上面放一个大小合适的木板。这就是我临时的桌子。
我又找到一个高低适中的凳子,用墨水瓶做了一个煤油灯(二哥室内当时没有接电),开始了我的小说创作------
可是,我当时的阅读量非常有限,手上只有一本《红楼梦》,另外还有一本杜鹏程的《冬天里的春天》和一本巴金的《家》,甚至连一本《水浒传》都没有。
这样一来,没有东西可资借鉴,写作起来就很不顺手。我刚开始没有动笔,想了几天。最后,我终于想出了办法。
我记得我听说过一个成语叫“文以情胜”。我可以少写情节,多发议论,用自己的激情把小说笼罩住。
虽然没有多的书可读,我就狠命的读巴金的《家》,读完了抄,抄完了读,读完了再抄。抄着抄着,我的灵感就不断的涌现。
我还把主人公的父母定位成我们村庄上的某某人,让某某成了某某的妻子。为了反对封建迷信,我还无中生有的刻画了一个反面人物赵二皮。
他长着我一个堂伯的外貌,却办着农村那些神婆办的事。同时,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在高中那所学校见到的同学和老师以及我熟悉的人和事,都渐渐的来到我的笔下。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斗以后,只看过很少的几本书的我竟写成了一部二十多万字的反映校园生活的长篇小说(那个时代,二十多万字已经被称作“长篇”了,不像现在,一百多万字也不叫长篇。)。
当然,写作的过程是充满艰辛的。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灵感,我有时一天要写几千字。受累疼了,就站起来搓搓,在屋里来回转转,感觉好一点了,就接着写;
困了累了就睡在二哥的床上;有时睡到半夜忽然有了灵感,就急忙穿衣起床,点亮灯,把那些灵感记下来------
特别让人烦恼的是,我在写作的过程中总会受到父亲的阻挠。一般情况下,我父亲很少来二哥的房屋这边。
但是,二哥的房子另外一件偏房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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