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专挑高手杀,高手的实力强大,生命力的品质也更加精致,所以宁杀一王,不杀万民。
这也是为什么,公孙绍在皖县,赣县杀了百万乡民,在河洛杀了百万军民,却不吸收他们的生命力。
毫不夸张的说,对于他而言,如果吸收的是普通人的生命力,那么无异于是在自杀,唯独是能力者的生命力,才会让他变强,变年轻,变长寿。
可惜,百年来,那么多的英雄豪杰,都成为了他的养料,就好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这种优胜劣汰的规则,虽然很残忍,却是大自然能够循环往复的核心规则,不容破坏。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龙用血一样的教训,为后世之人,带来了长生不老的苗头,正因如此,公孙绍最应该感谢的人,就是祖龙。
用九鼎的能量,让自己的身体,超越凡人的极限,达到半圣级别的水平。
换而言之,只要身体的老化速度,不会超过公孙绍杀人续命的速度,那么这种循环,就是良性循环。
反之,若是长期没有优良的能力者,成为他的粮食,那么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如今,公孙绍已经来到了最后一步。
只要能够吸收在场众人,残存的能量,就足以完成第一个千年的准备。
“在获得永生之后,我应该做点什么事呢?”
“啧啧啧。”
“重修祖地?”
“还是说,去天水成纪看看上古时期的大能,有没有留下点什么好东西?”
公孙绍转过身来,看了看风斌和司马俊,在这场战斗中,他看不起任何人,如果真的要说,从矮子里面拔将军的话,那么风斌和司马俊,应该算是勉强及格。
“可惜了,两个高阶异能者,就这样死了,若是能够把他们做成魔尸,会不会更有意思呢?”
“不太行,风氏一族的人,都非常倔强,意志力极为顽强,如果不杀,恐怕会留有隐患。”
“唉,这种要纠结思考的事,真的是好烦啊。”
“我从少年时起,就不擅长应付这些问题。”
公孙绍闭上了眼睛,自言自语,让他的思绪逐渐放空,像个劳累的上班族,刚刚回到家,却发现家里没存粮,害要出门一趟。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好烦啊。
在百年生涯中,公孙绍只是去过一次天水成纪,那一次,他与风金在城外杀了个痛快,虽然最后风金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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