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的千军万马,眉头都不皱一下,血战到底,以身殉国。我王坦之虽然比不上太爷爷,但也不能给王家丢人!他们要玩,我就陪他们玩到底!
小心翼翼地收下血书——折好,塞进怀里,贴身放着——我顿感手上一阵绞痛,额头迸沁着冷汗,疼得我呲牙咧嘴,五官都挤到了一起。低头一看,我不禁哑然失笑。
方才咬手指的动作太帅,不小心把指甲一并咬掉了,连着肉,血淋淋的,看着都疼。
真他娘疼啊!十指连心,古人诚不我欺。
我发誓:咬手指写血书这种事儿,我这辈子,不会干第二次。下次要是再需要写书,我宁愿割头发、割衣服,也绝不再咬手指!
重回山上,别样心情。
山道还是那条山道,松树还是那些松树,可走在我前面引路的,不再是郗超,而是两个满脸横肉的土匪。月光从松针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像是无数只眼睛在盯着我。
我很好地隐藏了所有的复仇情绪,脸上堆满了劫后余生的庆幸和对兄弟的崇拜。我甚至在进明堂之前,用力揉了揉眼睛,让眼眶泛红,让泪花闪烁——要演,就演全套。
在一群土匪的层层包围下——刀枪林立,寒光闪闪——我兴高采烈地跑到郗超身边,伸出大拇指,对他赞道,声音里满是真诚的敬佩:“兄弟,你真猛啊!孤胆英雄!一个人就杀穿了贼窝,擒了贼首,我王坦之能有你这样的兄弟,真是三生有幸!”
郗超右手持剑顶着那女子的脖子——剑刃紧贴着她白皙的皮肤,似乎稍一用力就会割开——左手扼住女子的左手手腕,将她牢牢控制住。他对我笑道,那笑容灿烂得刺眼:“兄弟,你这一招引蛇出洞、擒贼擒王的本事,让我好生佩服啊。如果没有你引来群寇,我又怎能有此良机生擒贼首!咱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我笑嘻嘻地道,语气里满是谦虚:“哪里哪里,还得是我兄弟实力超群,我才有了胆气定下此计。要不是你入了境,我哪敢跟这帮土匪叫板?我这叫狐假虎威,你才是真老虎。”
郗超露出了令我作呕的灿烂笑容,那笑容里满是“兄弟情深”的虚伪:“兄弟,下一步,咱怎么做?”
我强忍着腹中反胃,胃里翻江倒海,脸上却笑容不减。我说:“兄弟,我在王世飞那里吃了闭门羹,原因无非是我王家无权无势,人家看不起我。如果擒下此女子去说事儿,人证物证俱在,想必成事的几率,定会大上很多呐。到时候,看王世飞那龟孙子还有什么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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