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诚从桌面下方取出一个透明证据袋。
袋子里是一把水果刀。
刀身锈蚀严重,暗褐色锈斑覆盖了大半刀面。蓝色塑料刀柄上,一个用尖物刻下的平字看得很清楚。
“审判长,代理人申请向法庭提交本案最后一组物证。”
陆诚将证据袋举起。
“此物证系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二日,于迈车坎村东南侧原甘蔗园遗址,依法定程序,从地下一点二米处发掘提取。”
“搜查令、提取笔录及现场见证人签名,附在证据目录第十五页。”
法警接过证据袋转呈审判台。
徐辉逐页翻看配套文书。他核对了搜查令编号、提取时间、见证人身份信息和密封签条。
前后看了将近一分钟。
“物证来源合法,程序完备。准予质证。”
徐辉抬头。
“法警,将物证展示给被告人辨认。”
法警端着证据袋走到被告席前方,离梁坤不到半米。
那把刀的蓝色刀柄正对着梁坤的脸。
平字歪歪斜斜,九岁孩子刻的,力道不匀,笔画深浅不一。
梁坤死死盯着刀柄。
他脸上的血色迅速褪去,脸庞发白。嘴唇张合两下,喉结上下滚动,半天没挤出一个字。
“被告人。”陆诚的声音从代理人席传来。
“你认识这把刀吗?”
梁坤的眼珠往右飘,落在钱浩身上。
钱浩埋着头翻材料,视线躲开。
“被告人拒绝回答。”陆诚翻开证据目录。
“代理人向法庭补充说明。”
“该刀系被害人杨子轩之姐杨雪晴,于一九九二年七月,在迈车坎村供销社购买,作为弟弟九岁生日礼物。”
“刀柄上的平字,是杨子轩的小名平安的首字。杨子轩本人亲手刻制。”
“购买凭证及杨雪晴书面证词,附在第十六页。”
“审判长。”秦知语站起来,声音沉稳。
“公诉人补充提交物证鉴定报告。”
“该报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编号二零二六刑鉴字第零三七八号。”
秦知语翻开蓝色封皮。
“鉴定结论如下:第一,刀身锈蚀层中检出人源性血红蛋白残留物。
第二,经DNA-STR分型比对,该血红蛋白的DNA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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