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了2003年肇事逃逸案的历史背景,还原了受害者侯健家破人亡、最终含恨自缢的悲惨事实。肇事者家属近期频繁上访、试图通过行政施压获取谅解书的行为,公函明确指出:此乃典型的借“维权”之名行“闹访”之实,意图利用公权力掩盖交通肇事逃逸的恶劣性质。
更为关键的是,公函中特意强调:“鉴于受害者侯健已故,且无直系亲属在世,其家族长辈及宗亲明确表示拒绝谅解。因此,任何非侯健直系血亲签署的所谓‘谅解书’,均不能代表受害者真实意愿,不具备法律效力与道德基础。协谷镇政府郑重声明:绝不会越俎代庖,代表死者或受害方签署任何形式的谅解文件。”
这封公函,就像一道铁闸,彻底切断了肇事者家属想走“捷径”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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