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一显身上的酒罐子摘下,动作麻利得像是在卸货。他笑嘻嘻地对三人施礼,那笑容里满是“快放我们走吧”的急切:“既然酒已送到,我与小一显便不打扰三位大师雅兴啦!告辞,告辞!”
没等一禅回话,寂荣拎起一显,动心起念,整个人如离弦之箭,化为一道银光,嗖地一下窜出百丈之远。大雪坪上,两人很快销声匿迹,只留下那叮叮当当的酒瓶碰撞声,在夜风中渐渐远去。
这可真是爱也匆匆恨也匆匆,来得快,去得也快。
苏御哂笑一声,道:“哈哈!这位偷酒喝的大师,真是个妙人儿啊!”
一禅咧嘴回道,语气里满是撇清关系的意思:“寒枫寺的主持,寂荣大师,他可和我白马寺没啥关系哈!”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再说,我佛门也没说不能喝酒!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
葛洪亦轻笑了两声,说道:“那个小的,是你的独传弟子吧?慧根甚佳,慧根甚佳啊!哈哈!”
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那孩子小小年纪便能如此灵动活泼,将来必成大器。
这回,一禅哑口无言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说什么都像是在狡辩。是啊,那孩子是他的弟子,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那孩子的“慧根”是用在修行上还是用在偷酒上,那就另说了。
回想着一显方才手中那个干瘪的钱袋子,一禅倒吸了一口凉气,心中苦笑:今夜,你葛洪和苏御透支了身体,老衲透支了灵魂呐!那钱袋子里装的,可是他攒了许久的私房钱,原本打算用来给寺里添几盏长明灯的。这下好了,全换成酒了。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肉有了,酒也有了。一禅架起野兔——那野兔已经被葛洪收拾干净,皮毛去了,内脏掏了,架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葛洪忙着温酒——他不知从哪里变出一个小铜壶,把那些大大小小酒瓶里的酒倒进去,架在篝火旁慢慢加热。酒香渐渐弥漫开来,混合着烤兔的肉香,在夜风中飘散。苏御伤重并未动弹,只是靠在一棵老松树下,眯着眼睛看着两个老友忙碌。三个老家伙,在这冰天雪地里,准备畅饮个通宵。
对江湖之人来讲,酒中自有亲朋,酒里只有侠义。有酒的地方,便有故事。一壶酒下肚,什么儿女情长,什么爱恨情仇,都可以抛在脑后。这个道理,通吃三品十二境,没有一人可以从中幸免。
天上浮光耀金,月亮从云层后探出头来,将银辉洒满大地。篝火噼啪作响,烤兔的香味越来越浓。不一会儿,一禅吃舒服了——他撕下一只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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