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书中读过一首诗: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那时候我只觉得是文人墨客的酸腐之语,世上哪有人能让人一眼就丢了魂?直到今天,我信了。
我承认:在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我这辈子就再没想过娶别人。
此刻,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张精致到极点的俏脸。面若盘银,在昏暗的烛光下泛着淡淡的柔光,像是上好的羊脂白玉。眼似水杏,清澈透亮,眼波流转间带着三分天真、三分妩媚、三分狡黠,还有一分我读不懂的深邃。唇红齿白,那唇瓣饱满而润泽,像熟透的樱桃,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青丝拢系,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耳畔,平添几分慵懒。翠眉白衫,衣袂飘飘,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仙子,又像是月宫下凡的嫦娥。
精致得让人一眼沉沦,是“非奇巧不能及”之极品。我读过的书不算少,见过的女子也不算少,可此刻我才发现,眼前女子之美,无论我如何提笔勾勒,都是一种罪过。任何文字在她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任何形容词都像是对她的亵渎。
文章好写,此美难抒啊!
爹说:遇到喜欢的女子,一定要没皮没脸一些,越挫越勇,你不主动,又怎会抱得美人归呢?当年他就是这样追到我娘的——据说我娘起初根本看不上他,是他死皮赖脸追了三年,才终于抱得美人归。我一直觉得这话不太靠谱,毕竟我爹那个“王安分”的外号不是白叫的,他能追到我娘,八成是我娘当时眼神不太好。
可如今,信了爹的话,也是基于此情此景不得不从。人家都把我扒光了,我要是再端着,岂不是更亏?于是我咽了咽口水,赤裸着身子,没羞没臊地咧嘴一笑,露出两排还算整齐的牙齿,用一种连我自己都觉得欠揍的语气说道:“女侠,不辞辛苦唤我来此,不会是中意了本公子吧?”
那女子微微一怔,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轻轻给了我一嘴巴,那力道不轻不重,像是情人间的打闹,又像是姐姐教训不懂事的弟弟。然后她哈哈大笑着起身,脚踏凌波微步,那身法轻灵飘逸,如同蜻蜓点水,又如同飞燕掠空。她手上轻拢慢捻,动作行云流水,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壶清酒,那酒壶在她指尖旋转飞舞,如同活物。
我不禁赞叹一声:“女侠好身法。”
女子饮尽壶中酒,酒液顺着她的嘴角流下一滴,沿着下巴滑落,她却浑然不觉。她又复还来,伸手提起我的下巴,那手指冰凉柔软,带着淡淡的酒香。她再次与我四目相对,距离近得能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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