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步走来,每一步都踩在我的心尖上。
我的瞳孔猛然睁大,心脏剧烈跳动,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我知道,他看到我了。我甚至能看清他脸上那道刀疤,能看清他嘴角那抹冷笑。我握紧了手中的芦苇杆,准备随时弃杆逃跑——哪怕淹死,也比被他们抓回去强。
正当我打算玩命逃跑时,那人却停住了脚步。他站在水边,距离我不过两丈。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目光的灼热。然后,他忽然转身,吊嗓子喊了一声:“这里没人,去别处搜!”撅屁股回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头也不回。
群匪跟着他,呼啦啦一片,转眼间消失在夜色中。火把的光渐渐远去,渡口重新陷入黑暗与寂静。
我浮出水面,大口喘了几口气,像条搁浅的鱼。然后,我神情低落地坐在岸边,任凭河水从身上往下淌。我并没有担心他们会卷土重来。要杀我,方才就抓出来杀了——以那人的身手,一棒子就能把我砸成肉饼。而发现我却没有杀我的原因,只有一个。
郗超叛变了。
他将我俩的秘密和盘托出,甚至...在他见我之前就已经计划好了这一切,而山上贼寇为了将计就计,他们不能抓到我,必须要放了我,所以才有了方才那一幕——那刀疤脸明明看到了我,却装作没看到,还故意说“这里没人”,就是为了让我以为自己侥幸逃脱,继续蒙在鼓里。
我的心里,苦不堪言。像吞了一斤黄连,从舌头苦到肠子。
原来,从渡口遭劫到贼巢受缚,从羞辱拖延到山脚纵火,我就像个二五仔,由头至尾,被他们合起伙来耍到现在。我自以为是地将计就计,自以为是的引蛇出洞,自以为是的兄弟情深,全都是笑话!如果我没有察觉那个眼神,到现在,我仍被他们蒙在鼓里,还在傻乎乎地等着郗超的暗号,然后傻乎乎地上山送死。
千般苦涩,万种苦悲,入我心头。从信任到背叛,只用了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前,我们还肩并肩坐在芦苇荡里,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你说咋整我就咋整”。两个时辰后,他就成了他们的狗。
《史记》有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原以为,兄弟之情,可以例外。如今看来,是我太天真了。
忽然间,我只觉嘴角微咸。我伸出舌头舔了舔,细细品来,不禁失笑——原来是咸涩的眼泪啊。我王坦之,十八岁的男儿,天源王氏的子孙,居然哭了。可笑,可悲,可叹。
父亲说“在外常伴苦乐,荣辱常在霎那,富贵不能常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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